先前手術失敗後的處理非常困難,尤其是當腳趾畸形惡化時。骨頭切除術執行不正確是較常見的問題之一。在這種情況下,唯一的選擇是切除更多的骨骼並進一步縮短骨。通常,當一個meta骨通常比另一個骨長得多時,可以通過初始手術避免這種結果。比每個長meta骨更常見的是每個meta骨尖端的骨骼過度生長。多年來,我嘗試了許多種骨切除方法以最大程度地減少這種異位骨形成包括使用骨蠟,用骨刀或鋸子切割骨頭,並將膠囊插入關節。這些都不似乎已經取得的蹠骨頭切除結果的任何區別,因為整體速度復發的蹠骨痛為10%左右。
復發性腳趾畸形比趾肌更難治療。在某種程度上,這是最初手術中過度切除骨頭的結果。有時,這種畸形反映出對小腳趾的矯正不足。抽脂在某些情況下,拇指根本不會變形,並且患者會出現骨痛。然後,外科醫生必須決定是否可以在不治療拇趾畸形的情況下挽救小趾MP關節。
理想情況下,在這種情況下應嘗試保留較小的MP關節,而不是所示進行更廣泛的meta骨頭切除術。如果隨後出現小趾MP關節meta骨痛或關節炎的複發,則始終可以選擇進行頭部切除。復發性畸形的治療從未像執行良好的初次手術那樣容易,特別是當發生拇外翻,形成疤痕和進一步半脫位時小腳趾。但是,從前腳功能的角度來看,關節保留是理想的。